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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阴市教师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及无锡市教师专项课题的结题、申报工作通知
2015年江阴市教师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及
无锡市教师专项课题的结题、申报工作通知
全市各学校(幼儿园):
2015年江阴市教师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及无锡市教师专项课题的结题、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第十期江阴市教师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
㈠申报条件
1.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江阴市在职教师、管理者均可申请。
2.一名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课题。
3.专项课题立项后自行中断,或未通过结题鉴定,自立项起3年内不得另行申报。
4.在结题成果鉴定中确认存在抄袭现象,自立项起5年内不得另行申报。
5.课题参与者不超过3人。
㈡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课题类型为“自主性课题”。
㈢申报程序
自主性课题采取“校—片—市”三级申报制度,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课题申报人确定选题,填写《江阴市教师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报送学校教科室;
2.各学校教科室进行指导和初评,择优送片。
3.各片教科中心组成员组织现场复评。通过复评的课题,由申报人上传江阴市教育科研管理系统(http://kt.jyjy.net.cn/)“课题申报平台”。
4.市教科室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网络评审,反馈评审意见。
5.市教科室公示立项结果,下发立项通知书。
㈣申报注意事项
1. 关于课题选题。各片、校根据实际情况把好选题关。专项课题强调“具体问题具体研究”,基于教育教学情境中的典型现象、难点、创新策略提出课题。
2.关于申报时间。各校教科室组织发动,各片由市教科中心组成员牵头,于12月15日前进行现场复评。通过复评的课题申报人于12月20日前将课题申报材料上传网站。
3.关于上传工作。课题申报人必须成为“江阴市教育科研管理系统”用户后方可上传。课题基本信息必须准确填写,申报书以附件的形式上传。
学校教科室主任对本校课题上传情况具有阅读权限,可动态关注以下情况:本校课题主持人信息是否准确(校名、姓名);是否出现同一课题重复上传;是否出现《申报评审书》附件为空现象。申报平台关闭后,由于上传失误造成的申报问题将不再予以补报。
4.课题申报费用。2015年度教师专项课申报不再收取评审费。
二、无锡市教师教研专项课题申报和结题工作
㈠课题申报工作
1.申报资质
凡无锡市在职教师中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主持专项课题研究:无锡市教学新秀或具有同等学科荣誉的优秀教师;硕士(含)以上学位拥有者;学校教科研负责人。
同一课题主持人不得兼报,课题参与者不超过三人。已批准课题必须完成后方能再申报。
2. 申报程序
认真做好课题设计,填写《无锡市教师教研专项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三份,由学校盖章批准后,于12月15日前报送所在市(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并盖章,集中统一送交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㈡课题结题工作
1.结题对象
2012——2014年立项的无锡市教师教研专项课题。
2.结题要求
结题的教师要填写《无锡市教师教研专项课题成果申请鉴定书》(一式三份),并递交课题研究成果的相关材料。
除结题报告外,围绕研究内容,主持人须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课题批准书复印件;课题实施方案;2篇课题研究论文(至少1篇公开发表);3000—5000字读书笔记;校学术委员会鉴定意见;校长或分管校长对研究成果应用效益的评价意见(如教学效果、学生及家长的反应等)。
3.结题程序
课题结题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所在市(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并盖章,集中统一送交无锡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无锡市教师专项课题申报、结题汇总表于12月15日前通过公文流转上传至“教科室”。
以上有关未尽事宜,请与市教科室联系咨询。申报、结题的有关表格可到江阴教育科研管理系统首页“课题服务流程”下载。
附 件:
1.无锡市教师教研专项课题管理办法
2.江阴市教师专项课题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版)
3.2015年无锡市教师专项课题申报、结题情况汇总表
江阴市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研室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