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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任选课教学管理的相关要求
校级任选课教学管理的相关要求
江苏省江阴中等专业学校
依据校人才培养模式,按照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提出的人才培养目标,通过任选课的学习,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生自主管理、自主学习的能力,促进教师依据社会发展及企业行业的要求开发新课程,探索新方法,从而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对校任意选修课的教学管理制定以下要求:
一、开设课程与选课要求
1.开设课程要求
各系依据本年度需要参加任选课学习的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统计任选课需开课数量,各系、部上报的任选课程数量依照本年度需要参加任选课学习专业的所有班级进行计算。
2.选课要求
学生通过网络选课平台在规定时间内自主选择,每个学生选修课程数每学期不超过2门,选课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选课规定时间结束则选课系统关闭,停止学生选课,若系统关闭后仍有学生需要选课,由系部负责在课程限定人数不满的课程内指定所选课程,开学后学生所选课程不可变动。
二、选课流程
1.学校发布课程
每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前两个月,各系部依据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本学年的任选课开课数量,系部可依据上年度开设课程进行调整,适当新增或修改,新增课程由任课教师通过校任选课网络管理平台提交《任意选修课程登记表》,系部对教师提交的《任意选修课程登记表》中的内容课时、人数、内容及上课地点进行初审,并对本学年本部门开设的任意选修课进行汇总,后由教务处进行复审、分管校长终审,终审通过的课程由教务处通过校任选课网络管理平台发布。
2.学生自主选课
学生通过手机以学籍号及密码登录网络选课平台,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选课要求自主选课。
三、教师教学要求
1.教学材料:《学期授课进度计划》中的课程内容后面加注“(任选课)”,教案采用《学分制选修课教学手册》,学期结束两份材料全部上交教务处。
2.学生考勤:教师须严格执行考勤,教师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座并检查出勤情况。任课教师每节课要做好学生考勤记录,若学生缺席超过1/4课时、迟到早退次数超过上课次数的1/2,取消该生该门课程成绩,学生病、事假请假须持盖有系部公章的请假单方可按病、事假处理,否则按缺席处理,如遇特殊学生、特殊情况,任课教师及时与班主任、系部及时沟通联系。
3.教师请假:系(部)、教师均不允许私自调课,教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系部、任课教师须先安排好课务并由系部提前三天向教务处报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上课地点,任课教师须提前一周告知学生;
4.成绩:考核采用等级制,优(85-100)、良(70-84)、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任选课考试不及格不可补考,但可以在后续学期重修该课程,考试合格才可获得该课程的相应学分,考试结束后教师应及时将任选课成绩输入成绩管理系统,并做好质量分析;
5.其他:教师要认真填好《学分制选修课教学手册》,教务处及系部随时检查上课情况和《学分制选修课教学手册》记载情况。
三、学生学习要求
1.带好学习用品,提前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按指定位置就座(以系、班级为序);
2.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有问题及时与任课教师联系沟通,确保教学正常进行;
3.爱护上课地点的各种设备,不乱动、使用他人物品;
4.保持上课地点的卫生,及时做好卫生值日工作;
5.同学之间应团结合作,友爱互助;
6.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教学活动。
教务处
2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