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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锡教高职〔2017〕87号 关于举办第九届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04-28
    • 来源:本站

    无锡市教育局文件

    锡教高职〔2017〕87号


    关于举办第九届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深化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和提高职业院校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素质的技能人才,并选拔优秀项目参加全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服务和推动无锡市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分为:中职学生组、五年制高职学生组、高职院学生组和教师组四个组别。其中,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及五年制高职一至三年级在校学生;五年制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五年制高职四至五年级在校学生;高职院学生组为三年制高职高专在校学生;教师组为全市高职院、中职校在职教师。
    三、参赛项目
    (一)学生创新项目
    1.创造发明。学生在科技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过程中的发明创造作品。学生创造发明须以实物形式参赛,大赛不接受涉及食品、药品、微生物和所有的人体或动物离体组织研究的项目。
    2.科学调查报告。学生在参加科技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过程中所撰写的科学调查报告。报告须针对某一选题或自然科学现象,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科学调查报告还应提供调查日志或完整的科研记录数据。不能把参赛作品的研制过程作为调查报告的选题。
    (二)教师论文
    科技创新教学、科技创新研究性论文。
    四、时间安排
    1.3月—5月为各校创新作品的创作阶段,推荐创新作品参加大市展评;
    2.6月全市创新作品集中展评,具体展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1.学生创新作品和科学调查报告。聘请省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按照中职学生组、五年制高职学生组和高职院学生组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教师论文。按照论文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3.伯乐奖。获得学生创新项目一等奖的指导老师。
    4.优秀组织单位奖。表彰在大赛组织和申报项目数量及质量上均突出的学校。
    5.先进个人奖。表彰本次创新大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以及学校创新工作带头人。
    六、材料上报要求
    1.参加展评的每件创新作品除携带实物外,还须制作90×60cm的展板一同展出,作品第一作者须到现场解说。作品说明中不能存在科学原理错误,工程类作品的图纸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严格做好作品的查新工作,杜绝抄袭。
    2.请各参赛学校于5月10日前将《第九届无锡市职业教育创新大赛参赛作品申报汇总表》寄送至市教育局高职处,同时发送电子稿。附件中表格可在无锡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网(网址:http://wxgz.wxjy.com.cn)或QQ群下载。

    附件:1.参赛作品汇总表
    2.学生创新项目申报书
    3.查新报告
    4.教师论文申报书

                                      无锡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