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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4年江苏省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4年江苏省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的通知 |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指导委员会有关教科研中心组: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推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和信息化教学水平,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广泛应用,以信息化引领江苏职业教育现代化,经研究,决定举办2014年江苏省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及地点 2014年7月11—14日在南京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举行,现场比赛与视频评审同期进行。 二、比赛项目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项目1) 设语文组、公共艺术课程组、石油化工类专业组、医药卫生类专业组、公共管理与服务类专业组、综合组(非国赛项目组)。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项目2) 参赛内容不限课程和专业。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项目3) 设“声光实用型竞赛抢答器的制作与调试”组、“建筑桁架模型设计”组。 三、赛项要求 (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充分、合理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和信息化教学环境,突出教学重点,解决教学难点,系统优化教学过程,完成特定教学任务的能力。 1.教学设计应基于现代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巧妙地安排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和要素,在教师角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互动方式、考核与评价等方面有所创新。 2.教学设计可针对1-2课时、一个教学单元或一个任务模块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 3.参赛作品应是参赛教师原创,已用于课堂教学(含实训场所、网络环境等),教学应用效果突出,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报名。以团体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5.赛前完成教学设计,参赛教师按照抽签顺序现场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10分钟,答辩5分钟 (二)信息化课堂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在课堂教学中运用信息技术、数字资源或教学平台完成教学任务的能力与教学效果。 1.参赛作品应在信息化教学设计的基础上,根据教学内容的要求和教学对象的特点,创设学习环境,改进教学方式,实施课堂教学。 2.所选的教学内容应相对独立、完整,可以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内容,也可以是某个知识点或者技能点的学习(训练)内容。 3.参赛教师可选用大赛组委会免费提供的专用平台中的教学资源进行教学设计和实际教学(资源免费使用范围仅限于2014年全省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平台链接地址将在江苏职教网http://www.jsve.edu.cn公告)。 4.此赛项为个人赛,不接受团体报名。 5.本赛项采取视频评审的方式进行,参赛教师根据教学设计进行30—45分钟的实际课堂教学,录制成视频提交大赛组委会,由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视频评审。 6.提交的课堂实录视频应与教学设计内容一致,应保证视频音轨信号完整、连贯,视频应清晰反映师生课堂教学情况,视频画面可在不同机位间切换(视频格式及技术参数详见附件2)。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 本赛项重点考察教师针对给定的实训教学内容进行信息化教学设计和设备操作的能力 1.参赛教师应按照自定义的教学情境,整合现场提供的设施、设备和数字资源,解决实训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2.参赛教师应充分使用现场提供的教学设施、设备和教学用具,完成必须的设备操作,展示操作效果。 3.教学设计应是参赛教师的原创,没有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 4.可以个人或团体的名义报名。以团体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 5.参赛教师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比赛,讲解教学设计20分钟(含现场设备操作),答辩5分钟。 四、比赛内容 (一)参赛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和公共艺术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3号)和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厅〔2013〕2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二)参赛内容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基础课程的,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8号)的教学要求,参照相关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版本不限)进行制作和设计。 (三)“声光实用型竞赛抢答器的制作与调试”应参照中职电类专业基础课程《电子技术基础与技能》有关内容,“建筑桁架模型设计”应参照中职土木水利类专业基础课程《土木工程力学基础》及相关课程内容。 五、奖项设置 (一)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30%。团体奖设最佳组织奖若干。 (二)比赛获奖名单将在江苏职教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三)根据省级比赛结果,将选拔部分优秀选手代表我省参加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六、参赛办法及要求 (一)以省辖市为代表队参赛,每个代表队最多选送18件作品参赛,各代表队参赛教师须经市级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比赛选拔产生(各市必须网上公布市级比赛通知)。其中: 项目1参赛作品不超过14件,其中综合组作品不超过4件,其他各组作品不超过2件; 项目2参赛作品不超过2件; 项目3参赛作品不超过2件,每组限报1件。 (二)参赛选手必须为中等职业学校或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每位教师限报一个赛项的比赛。 (三)曾获得往届全国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二等奖或省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的作品原则上不参加2014年比赛(2013年全省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综合组作品除外)。 (四)参赛作品应为原创,资料引用应注明出处。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五)经作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将在非商业用途统一组织对大赛成果的共享。 (六)比赛采取匿名方式进行,禁止参赛教师进行个人情况介绍。 (七)参赛教师自备笔记本电脑参加比赛,大赛现场只提供备用计算机,如有特殊需要,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 七、资料报送要求 (一)各市于2014年7月1日前,填写报送报名表(附件4)、报名汇总表(附件5)。7月10号统一报送参赛材料:项目1、项目3报送纸质教案5份、说课稿5份、现场讲解演示光盘1份,所有文字材料的电子文稿应一并刻录到演示光盘中,报送的材料应与比赛现场使用的一致;项目2报送教案5份、课堂教学录像U盘(贴标)一个,电子教案存放在同一文件夹中。 (二)每个参赛作品的材料用档案袋单独封装,档案袋封面要粘贴单项“报名表”。材料的其它位置不得出现参赛教师的任何信息。纸质材料须用A4纸打印,纵向左侧装订。
(三)请将上述材料寄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7号科研楼1008室;邮编:210013)。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电子邮箱jsvet@163.com,并进行电话确认。 |